深圳刑事专业律师梁启明梁启明,深圳刑事专业律师,1989年毕业于广州中山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,现在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执业,梁律师是深圳的刑事专业律师,深圳律协维权委员会委员,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,梁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近二十年之久,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际办案经验,先后成功代理过涉嫌走私、故意伤害、抢劫、盗窃、贩毒、赌博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、非法拘禁、绑架、敲诈勒索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非法集资、挪用公款、贪污、职务侵占、受贿、渎职、窝赃、酒驾……等各种不同形式的犯罪案件一百多宗。特别是在刑事拘留37天以内还没有批捕之前,根据具体案情,办理取保候审、不批捕,不起诉以及起诉后的从轻、减轻和判缓刑等方面卓有成效。本着受人之托,忠人之事,诚实守信的办案理念,为遭遇法律危机的当事人答疑解惑,排忧解难,指明方向。当事人对梁律师常说的一句话是;遇事时能请到梁律师提供法律服务,是一种幸运!梁启明;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地址;深圳福田区竹子林紫竹六道49号敦煌大厦9楼BC区手机; QQ; 478983566邮箱;liangqm1816@ 邮编;518040一、经典案例(涉及个人隐私,只能略举一二)1、吴某某,涉嫌走私,法院采纳了律师自首从轻认罪态度好的辩护意见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。(见判决书)2、周某某,涉嫌故意伤害,检察院采纳了律师的犯罪情节轻微,具有坦白,和解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,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意见,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。(见不起诉决定书)3、李某某,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,检察院采纳了律师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的意见,依法作出取保候审,不批准逮捕的决定(见取保候审决定书)4、谢某某,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(窝赃罪),检察院采了律师从轻减轻的辩护意见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一千元。(见判决书)二、法学刊物梁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,应深圳律协的邀请,特意撰稿在40期P37上的《深圳律师》发表了一篇《未批捕前的时机非常重要》文章。三、当事人赠送的锦旗;依法维权、维护正义四、个人相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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